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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勇等:《地理学报》蒙古高原范围界定与地貌区划研究

发布时间:2026-06-04 14:45 点击数:

作为欧亚大陆腹地重要的自然地理单元,蒙古高原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敏感的生态环境,是全球变化研究的重要热点区域。然而,现有蒙古高原的范围界定存在分歧,且多依赖行政区划或单一学科视角,强调人文因素而忽略年代久远的自然演变历史进程,由此划分的蒙古高原范围难免会造成对区域自然差异上的认知偏差。同时由于缺乏地貌形态特征、成因机制及其自然发生过程的系统分析,现有研究难以反映蒙古高原的地貌实体特征。

针对这一科学问题,该研究综合数字高程模型(DEM)、地质、地貌、植被、土壤、水文等多源地理数据,分别构建了成因机制主导与形态特征约束的蒙古高原范围界定框架,基于空间拓扑关系的地貌单元自下而上合并方法,以及耦合SOFM与Ward混合聚类模型的地貌区划自上而下划分方法相结合的多级地貌区划工作框架。同时,还探讨了范围界定与地貌区划的重点问题以及蒙古高原在全球地貌格局中的独特性。

研究表明:(1)蒙古高原总面积约为283.02万平方千米,横跨中国、蒙古国和俄罗斯三国,范围上东起大兴安岭西麓,西接阿尔泰山系,南抵祁连山北麓与鄂尔多斯高原南界,北达贝加尔山地和斯塔诺夫高地南缘(图1)。(2)蒙古高原地貌区划方案为3个一级地貌大区、18个二级地貌地区、66个三级地貌区。其中,北部中低山丘陵盆地大区(Ⅰ)以新生代构造隆升形成的纵向山脉—盆地组合为基本特征,中部高平原台地丘陵大区(Ⅱ)和南部中丘陵高原山地大区(Ⅲ)以古生代基底叠加干旱剥蚀作用的高平原—台地为主(图2)。

上述研究成果以“蒙古高原范围界定与地貌区划研究”为题发表于《地理学报》。我院博士生王志勇为第一作者,张洪岩教授为通讯作者,合作作者还包括永利集团304王楠副教授、永利集团304博士生刘洋、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程维明研究员、吉林农业大学陈红兵教授和永利集团304赵建军教授。该研究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以及吉林省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资助。

原文链接:https://www.geog.com.cn/CN/10.11821/dlxb202605006

共享数据链接:https://www.geodata.cn/main/face_science_detail?typeName=face_science&guid=188695698267466


图 1 蒙古高原的范围与界线


图 2 蒙古高原的地貌区划方案